上拍协【2021】9号
为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效,本协会向会员、收费对象及社会公众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坚持向会员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会费使用符合协会办会宗旨。
三、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务实高效、勤俭节约原则,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杜绝铺张浪费。
四、每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五、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监事作用,加强各专业委员会管理,专业委员会不设置独立银行账户,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
六、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21〕50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已对本协会(包含各专业委员会)收费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本协会坚决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
七、本承诺书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有何意见,请及时联系本协会,电话:021-64226596。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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