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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贯彻司法新规 转型司法辅助 助推司法改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总结

            今年3月以来,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拍网以及拍卖公司(辅助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法院网络拍卖实施细则(试行)》,在继续做好司法委托拍卖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法院自主拍卖辅助工作,有力地保证上海司法拍卖有序性和高效性,更好地体现公拍网以及拍卖辅助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执行力。

             在上海市高院的关心指导下,公拍网和全市拍卖辅助机构珍惜来之不易的市场机会,自觉地练好内功,积极地配合上海法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一)抓好新规学习

             法释18号“网拍规定”和上海“网拍实施细则”是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行动指南。为了适应新形势,符合新要求,我们组织学习讨论“两个规定”。方法上,力求“三个结合”:

              1、与开辟“新战场”相结合。我们多次召开会长办公会和公共资源拍卖管委会会议,学习新规,领会精神,统一思想,以“归零”心态重新出发,带领行业的骨干企业,分析市场环境,发现自身不足,排除各种困难,迎接新的市场挑战。同时,抓住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拍卖行业协会到访上海的机会,通过交流,不断提高认识。

               2、与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相结合。行业协会的拍卖政策研究中心和公共资源拍卖研究中心,以及理论宣传部、市场拓展部等分别开展专题讨论,解读新规,提炼要点,把握关键。同时,学习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结合上海具体情况,撰写重要文章并发表在主要媒体上,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3、与公拍平台提升服务能级相结合。公拍网组织技术骨干会同平台开发、网络安全、资金监管等方面的专家,逐条对照,梳理脉络。同时,主动向上海高院请教,重点解决“竞买人打码”、“联合竞买”、 “一人可成交”、“买受人公示”等问题,优化公拍网(司法拍卖频道)。通过新政新规的学习与交流,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大局意识,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抓好专项培训

              巩固司法拍卖成果,拓展公共资源拍卖领域,做大做强拍卖市场是上海拍卖人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目标。法院自主拍卖的新模式与以往的委托拍卖有着不少区别,对拍卖人提出了新的要求。保持不断提升认知的心态,适应新环境,符合新要求,是正确选择。除了配合好上海高院举行贯彻落实“网拍规定”的专题会议外,我们组织“多重培训”:

                1、形势教育。组织司法辅助机构名单库的44家拍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经理进行形势教育,请上海高院的部门领导宣讲从委托拍卖转向自主拍卖的背景、关键点,进一步认识到“保平台就是保市场”的重要性、必要性,必须摆正位置,转换角色,坚持服务理念,借助“上海模式”的优势做好司法辅助工作。

                2、“入门”培训。组织“新12家”拍卖公司的业务经理、业务人员进行司法拍卖的基础性培训,了解司法拍卖发展历程,知晓法院自主拍卖特点,明确司法辅助任务目标。培训效果明显,大家纷纷表示,作为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机构,必须做好为法院服务、为竞买人服务、为买受人服务的“全程全链”服务。

                3、技能辅导。对专业人员的技能辅导内容有,案例分析,照片拍摄、视频制作、文件编制、客户服务等,通过模板演示、试卷答题、互动交流,使学习者基本掌握网络司法拍卖“应知应会”,特别是原来从事客服、行政管理的甚至是搞财务的拍卖从业人员,学习态度认真,参加培训后尝试“模仿”,并且自学成为了“自媒体新手”。通过多形式、多轮次和多内容的强化培训,掌握了操作技能,增强了竞争意识,提振了市场信心。

             (三)抓好部署推进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网络司法拍卖新政适时推出。保持“行动高于语言”的心态,重在贯彻执行。我们抓好“三个落实”:

                1、组织落实。要求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按照工作要求配备专职人员,包括业务人员、客服人员、技术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实行专岗专职。不少“新入围”的拍卖公司的业务经理从原来的物资拍卖、民品拍卖转入司法拍卖,边学习边实践,成为了生力军。建立和实施备案制,明确拍卖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分管经理“总抓主管”,切实保证司法辅助工作顺利开展。

                 2、管理落实。按照上海高院的有关要求,分解目标,完善制度,实行考核,把建立“一案一档”作为重要抓手,保证辅助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把“网拍微信群”作为沟通平台,保证指令畅通。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一一落实,明确了任务目标,增强了责任意识,保障了网络司法拍卖有序推进。

                3、任务落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百日奋战”集中执行活动启动后,上拍协于89日召开专题会议,相关拍卖辅助机构和公拍网负责人全部到场,冯明强会长作动员,对“818828”网拍专场的标的进行梳理,提出一拍成交率不小于60%的目标。主要措施有,一是成立工作小组,冯明强会长任组长,精心组织,持续工作,切实保障拍卖执行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提高案件结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协会、辅助机构、公拍网的“三级联动”机制,互通拍卖进展,遇有问题及时协商和解决,将困难想在前,将工作做在前。三是加大招商宣传,公拍网网站焦点广告,提高标的曝光率,公拍网和辅助机构的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拍卖信息,提高客户关注度,同时做好网站的技术维护和客户服务,为竞买人提供全流程支持。可喜是,“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的创新性的服务得到了市场回报。如,上海晟安拍卖有限公司对位于成都的15套房产的标的精心策划拍卖方案,采用线上线下并举、重点

               突出线下的招商服务策略,专项工作组“空降”成都,摸清政策规则,摸清市场行情,摸清客户所需,拓宽招商渠道。拍卖公告上线后,公司固定电话、业务员的工作手机日均接待客户咨57人次。功夫不负有心人,15套房产第一次拍卖就取得了100%成交的成果,实现了司法拍卖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体现了上海拍卖人的价值。

            (四)抓好流程再造

             在执行新法规、实行新模式的条件下,辅助机构有一个适应、完善和提升的过程,公拍网也有一个发展成长过程。我们的比较优势是线下服务,要以取长补短的心态加重服务法码,在细节上做足功课。对此,协会提出网络司法拍卖的总规范——“最高的要求、最严的标准、最优的服务”。方法上,按照上海高院的工作要求,采用“先老(32家)”后新(12家)”、以老带新的方式,逐步推开法院自主拍卖。归纳为“三个着力于”:

              1、着力于明晰服务内容。上海拍卖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根据“网络拍卖规定”和“网络拍卖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行业管理要求,制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规范》,内容包括主体责任、辅助任务、操作流程、目标考核等,对于进一步规范辅助机构“应做什么”、“不可做什么”起到了的重要作用。

               2、着力于完善服务方式。上海国拍、上海公益等拍卖公司按照新法规、新模式的要求,修改“委托版”的业务流程,优化为“辅助版”的业务流程,形成了“三个阶段、30个节点”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流程指引》,既是司法拍卖服务“提高班”的教材,又是辅助机构开展业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工具。

               3、着力于提高服务质量。各辅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将大目标分解为小目标,实行业务操作与质量检查的“AB角制”,做到客户服务的“首问责任”与“二次反馈”的“环路闭合”。通过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抓好平台运维

             网络司法拍卖是入围最高院的“五大平台”与全国法院办案系统的工作平台对接、交互。基于此,保持“初学者”的心态,把压力转为动力,做到“三个提升”:

              1、提升承载力。在网络司法拍卖的新模式下,公拍网是法院自主拍卖“业务流”重要节点,也是拍卖“信息流”交汇平台,考验着公拍网能否“扛得住”来自全国的拍卖标的、“顶得牢”全年无休的“护城”压力。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连起来”,我们全力配合最高院做好后台的“数据交互”模块的开发和测试,改进和提升前台的界面友好度,提前完成最高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的目标。二是“跑起来”,我们按照最高院关于数据安全要求,投入资金,开通“中国联通专线+北京基站”的专线,提前与最高院的内网实行对接。三是“飞起来”,我们努力储备“抢先0.01秒”的动能,构建“两地三中心”的防灾体系,以持续改进的心态提升运能,利间“不上传文件”的档期一次又一次“打补丁”,确保系统高效而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完善网拍信息、网拍公告“修改及网页快照”功能,加快“网络司法变卖”的相关开发,确保在进度时间表内完成上线。

               2、提升响应力。网络司法拍卖的“在线化”特点,要求平台在响应客户咨询方面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我们努力在“底层”下功夫,受理了1000多个来自客户、法院、拍卖机构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的线上、电话咨询,客户满意率不断提高。在方法上,归纳为“三建三要”,一是建队伍,增配专职客服人员,能够在任何时点都能做到电话铃声响三秒就应答,为客服人员配备大容量的录音功能强的专用手机,保证电话内容有效储备。二是建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设立周六周日“值班岗”,做到来人有接待,咨询有反馈,诉求有记录。三是建“智库”,将客户的提问列成问题清单,编制解题清单,持续更新任务清单,在平台上生成“一问一答”表,方便竞买人在线搜索,以“清单法”为抓手,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客户的体验度、满意度。

               3、提升支持力。随着网络司法拍卖的推进,各地法院推送到公拍网上进行拍卖的标的数量逐渐增多,对公拍网的线上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全力做好“三线支持”,一是“法院线”支持,在继续做好新疆乌鲁木齐中院的委托拍卖的服务的同时,服务于合肥、山西、河北、天津等法院,随时解答如何上传标的、撤拍重拍,如何添加联合竞买人等,及时反馈拍卖结果,落实保证金的划转。二是“机构线”支持,在平台运行中,有竞买人咨询标的情况的,第一时间通知辅助机构,努力使竞买人有获得感,必要时与辅助机构作“二次反馈”。三是“银行线”支持,我们向其他平台学习,引进银行、担保公司的第三方服务,设立“金融服务”窗口,指引客户在参拍前了解贷款的方法、流程、额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辅助机构、公拍网的共同努力下,网络司法拍卖取得积极成果。在公拍网上,截止831日,上海法院完成拍卖的230件,其中,成交167件,成交率73%,成交金额达171413.06万元,比起拍价溢价29%。成交标的中,成交价达到及超过评估价的标的有101件,占到了60%。成交标的平均每件报名7.5人,平均每件竞价82.5次,最多的一件竞价386次。公拍网的成交率、溢价率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回顾总结网络司法拍卖的各项工作,概括地说,上海高院审时度势,为上海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提供基础保障,上海拍卖行业协会协调管理,为推进法院自主拍卖提供组织保障,上海拍卖公司准确定位,为司法拍卖全流程闭合提供服务保障,从而,为上海法院深化司法改革、解决“执行难”作出了积极的、重要的贡献。

              当然,部分辅助机构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表现为业务人员配备不多或业务能力不强,在与法官、网办的沟通上缺乏主动性,在拍卖前、拍卖中和拍卖后的管理手段上缺乏系统性,在招商宣传方面缺乏创新性。下一步,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采取由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把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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