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下列20家企业已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主动申请不再经营拍卖业务。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沪商服务[ 2019]7号)的内容,拟依法收回下列企业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上海元亨利贞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融汇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中源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恒利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龙源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康华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长丰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宏源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旌睿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金堂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抱月堂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鸿海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嘉玺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诚利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汇元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富拍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聚德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豪宇拍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聚缘斋拍卖有限公司
特予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5日至5月12日。
如有情况反映,请联系:郭华64226595 彭勃23110648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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