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根据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全行业普法培训的工作要求,兹定于2019年6月至7月举办第一期、第二期普法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适应拍卖业务不断延伸的新形势需要,提高拍卖企业高级管理者法制水平,规避违法违规事例,提升拍卖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推进企业规范运作,促进上海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对象
此次普法培训针对全行业人员,2010年—2019年设立的120家企业应积极派员参加;2018年—2019年设立的企业更应作为补课任务派员培训,具体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人员:1、拍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管理部门负责人等高级管理者;2、拍卖企业的业务、财务和行政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人员。
三、师资及教材:
聘请高等院校教授、业内外师资进行授课、互动,发放《上海拍卖行业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教材,本次普法培训班不收取费用。
四、其他
1、培训地点: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黄浦区乔家路2号)
2、培训时间、内容详见附件:《2019普法培训安排》。
3、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落实2-3名人员参加第一期或第二期。
4、联系方式:64226595(郭华) 64226596、18017365893(黄海红)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9年6月20日
CopyRight © 1996-2017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021-64226596 传真:021-642265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沪ICP备110156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