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行业普法培训工作的要求,协会秘书处精心策划、积极筹备,如期启动。第一期普法培训班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 1 号拍卖厅举行,来自 60 多家拍卖企业的 110 多名学员报名参加培训,聆听专家授课,思考法律问题,开展学习交流。
开班仪式上,秘书处周建国作培训动员讲话。他说,2019 普法培训是行业的重要工作,对于创新发展大背景下的拍卖企业、拍卖从业人员提升综合素具有重大意义。普法培训的指导思想是,树立法治观念,培植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教学目标是知法、守法、学法、用法。他指出,协会定于 6 月 28 日至 7 月 19 日举办两期普法讲座,每期两个半天,授课时间安排在周五下午。他强调,必须增强法治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训班面向全行业,2010 年—2019年设立的拍卖企业尤其是 2018 年—2019 年新设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好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周建国说,为了组织普法培训,上拍协秘书处组织力量编制了“普法手册”——《拍卖业法律法规、行规行约》。希望学员们抓住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学习,提高法治水平,防范法律风险,提升法律素养,切实推进企业规范运作,适应新形势要求,促进上海拍卖行业高质量发展。
周建国指出,历年的企业年检查出了不少问题,部分拍卖企业不规范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必须督促拍卖企业和从事拍卖业务的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上海市拍卖行业的有关规定。他强调了“三个注重”,注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注重抓好拍卖企业法治教育以及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运用。
周建国在讲话中专门分析了拍卖工作人员“代为竞买”的案例。他说,长久以来,“是否允许工作人员代为竞买或者说有条件的允许工作人员代为竞买”一直是颇有争议的话题,权威专家们各持己见,法院审判有不同结果。在企业遇到因代为竞买而产生的一系列难题后,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通过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运用有关条款,为争取政策的支撑与持不同意见者展开激烈的博弈,一次又一次的平息纷争,最终于 2013 年出台“关于拍卖企业提供代为竞买服务的规定和实施细则”(附委托竞投授权书),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难题。这个案列说明,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开班仪式后,立信会计法学院王旭教授为学员授课。王教授以法律规范的“规则体系、行为体系、产品体系”作开场,讲解了拍卖法规、基本原则、拍卖法的制定、颁布、修订,拍卖立法的目的、拍卖法的适用范围、法律特点等内容。还梳理了法律法规的位阶排序,介绍了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国有资产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的要点。王教授渊博的知识、清晰的讲解充分调动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引导学员培养今后学习各类知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第一期普法培训的第二次授课于 2019 年 7 月 2 日下午举行。王磊律师重点讲解拍卖基本原则、拍卖基本规则。详细讲解了价高者得、保留价、瑕疵请求权的定义、法理。王磊律师也是国家注册拍卖师,在讲解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中,将知识点与案例相结合进行教学,先介绍案情,后指出关键点,再阐述法院裁决,最后归纳总结。王律师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学员理解掌握法律知识,对学员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拍卖实践中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普法培训除了专家授课,专门安排交流互动环节。学员结合自身企业情况,纷纷提出拍卖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授课老师一一解答,现场气氛活跃,起到了教学相长的作用。
值得肯定的是,普法培训紧紧围绕“学好法律、指导实践、提升能力”这一中心任务而展开,落脚点是将学到的法律知识更好地应用于拍卖实践中。普法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集中体现为,注重宣传实效,学员法律意识增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员实操能力提升。同时,给人启迪,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在形式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下深功夫,不断提升行业培训工作水平。
(文 / 郑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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