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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上线: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拍卖公告

    为了着力打造信息公开透明、监管高效便捷、运作规范有序的拍卖市场,进一步优化本市拍卖行业营商环境,帮助拍卖企业减负增效,在东方网的全力支持下,在公拍网团队的努力下,互联网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准备就绪,业已上线。这是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与东方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的重要成果。

    “东方网”是全国重点新闻网站,上海具有影响力、权威性和公信度的网络媒体,具有一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受众广泛,为本市拍卖行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便于集中管理、集中展示、一站式服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通过市场多方比较,选择 “东方网”作为本市拍卖企业发布互联网媒体公告的网络媒体平台。

    互联网媒体拍卖公告与报纸媒体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拍卖企业通过互联网媒体拍卖公告须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严谨规范、公开透明。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东方网”提供的公告服务内容,确认开通后,登录“公拍网”后台统一进行自主发布和管理。发布成功后,拍卖公告将同时在“东方网”和“公拍网”宣传展示。

    拍卖通过互联网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提升信息传播覆盖。互联网媒体具有广泛的覆盖范围,便于传播、分享和传阅,公开透明,在统一的互联网媒体平台上集中发布拍卖公告,可以更充分地聚集信息,集中推广,提高拍卖成交质量和效率。

    二是丰富公告内容形式。在互联网媒体发布拍卖公告不受版面篇幅限制,支持图片、视频、附件等更丰富内容,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宣传展示拍卖标的和拍卖活动,吸引受众关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优化拍卖行业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互联网媒体相比传统媒体可以直接降低企业公告成本,激发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活力。

    企业运用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应该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委托部门等要求必须在报纸媒体或指定媒体公告的,拍卖企业须遵照执行,例如:司法拍卖、股权拍卖、船舶拍卖、海关罚没等。

    第二、拍卖公告在互联网媒体发布以后不可修改或删除,发布前请自行仔细审核。确有错误需更正的,可发布勘误公告,重大瑕疵错漏应重新公告。

    第三、“东方网”和“公拍网”按照拍卖企业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展示信息内容,不对发布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拍卖企业应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上拍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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