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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拍卖案例012】为国有企业排忧解难

    要点提示:下面案例是本《案例汇集》中唯一一篇没有成功拍卖的案件,但却十分形象的反映了拍卖公司的工作。接受委托,组织拍卖且最终成交,拍卖公司的任务应该已经完成。但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一些意外,本案就如此。拍卖结束,买受人正在拆除标的时,原财产所有人和委托人发生了纠纷,造成买受人利益受损,矛盾激化。拍卖公司主动与委托方一起努力协调,最终成功化解矛盾。事实证明,拍卖公司工作覆盖拍前、拍中、拍后的重要性,这是责任性和责任感的典型展现。

     

    为国有企业排忧解难


    2018年4月上海市某国有企业收购了另一企业的仓储用地,同时对该地块内的所有地上附着物全部进行了货币补偿。在收购工作完成后,该国企出于对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的考虑,拟将地块内的一段长度不到1公里的闲置铁路货运线的钢轨进行处置,经过考察,决定委托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采用拍卖方式处置。


    一、标的勘察

    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派出工作小组前往标的所在现场进行踏勘。该铁路线位于城乡结合部,原来是仓库专用线,现在已经弃用,整个标的就是一公里长的铁轨,价值不大,评估总价才不到50万元,即便是一次性拍卖成交,因为总价不高,拍卖公司收入不会很多。

    闲置物资拍卖的工作流程是相对比较复杂的,尤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置其中各环节一点也不容马虎。所谓商人在商言商,面对现实,我们第一时间考虑的却是作为拍卖人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和处置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哪怕是亏钱也要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委托方。大家一致认为,项目虽然小,同时标的物以前是铁路货运线,公司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一定要格外慎重。


    二、拍卖回转

    为了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提高多次协调,与委托方落实该资产的物权和处置权。在得知原铁路货运线所有权单位已经得到了铁路局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拍卖公司开始稳步有序地展开了招商宣传、竞买人报名登记和组织拍卖会等一系列活动。

    2018年5月14日,该国企的闲置资产专场拍卖会在上海公拍中心第一会拍卖厅如期举行。拍卖师从委托底价50万元起拍,场上几位竞买人争相举牌应价,竞争非常激烈。经过22轮竞价,最终该资产以71万元的最高落槌成交。 委托人认为拍卖会实现了国有闲置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拍卖结果感到十分满意。

    拍卖会后买受人当天交纳了全部成交价款,与委托方签订了《拍卖标的交接书》、《安全施工承诺书》等相关文件,随后带领施工队进入厂区进行闲置铁路货运线钢轨的拆除工作。


    三、情况突变

    拍卖顺利结束在即,不料风云突变。就在买受人进行拆除作业的第二天出现了突发情况,在现场组织施工的买受人被铁路公安派出所以“破坏国家铁路设施”的名义拘留。

    在接到买受人电话后的第一时间,拍卖公司立即派人去该辖区铁路公安派出所了解情况。经过对话了解,原来该段闲置铁路货运线的原所有权单位只是向铁路局相关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备,但并未得到正式同意的答复。原所有权单位为了尽快拿到征地补偿款,向土地收购方(本案委托人)隐瞒了这一瑕疵。


    四、积极协调

    在我们向铁路公安派出所提供了相关《拍卖委托合同》、报纸《拍卖公告》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后,派出所释放了扣押的买受人,但责令停止拆除施工作业,待铁路局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按照惯例,拍卖公司的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了。

    拍卖资产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委托人出于对公司的信任才委托拍卖,现在出了问题,公司不应该弃之不管,让委托人单枪匹马面对买受人。而买受人是从拍卖会上通过竞价,以最高出价合法、善意取得标的,现在出现了问题,当然着急,公司应该参与化解矛盾标的工作,帮助委托方一起工作。

    事实果然如此,面对遥遥无期的批准时间,买受人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全部歇工待命,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认为自己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向委托方提出了退回全部成交款并额外予以高额经济赔偿的要求,并声称如果能不满足赔偿要求的话,他们会拉条幅去堵委托方单位的大门。这让委托方领导着实为难,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作为一家有责任心的拍卖企业,我们公司没有选择回避,而是主动承担起调节双方矛盾的责任。公司负责人亲自到施工现场进行情况了解,发现买受人虽然第二天施工作业被叫停,但实际上在第一天的施工中已经拆除并拉运走一部分铁路钢轨,实际数量大概占到拍卖总数量的三分之一,按照拍卖成交额换算价值约有20多万元。在与买受人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施工人员工资和设备租赁费大致合计也就是20万元左右。

    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后,拍卖公司带领公司法律顾问约委托人和买受人三方一起召开了协调会,提出了“委托人退回全部成交价款,买受人经济损失用已拆除物资部分作为补偿,然后委托人向原物资所有权人追偿经济损失”的和解建议。

    刚开始买受人表示不能接受,并声称损失数额巨大。但当拍卖公司将已拆除部分物资估价和他的实际支付仔细做了分析后,买受人再也无法强词夺理。委托人也觉得这一方案合情合理可以接受。最终在拍卖公司的全力协调下三方共同签订了《关于撤销拍卖成交结果的协议》,买受人放弃了要求巨额经济赔偿的无理要求,委托人也免除了被堵门和巨额经济赔偿。

    此次资产处置,拍卖企业虽然未能为委托人创造出多大的经济利益,但是这拍卖后期突发矛盾的情况下,通过专业化的全程服务却为国有企业免除了法律诉讼和后顾之忧,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拍卖行业顾全大局、有担当的精神和运作能力,此次拍卖虽然功亏一篑,但是公司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好评。

    (文/上海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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