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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正式发布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17号),GB/T39052-2020推荐性国家标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自2021年2月起实施。

    这一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安全运行、规范服务,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体性、系统性、功能性作用,有助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的规模化建设。

    背景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从2013年调研到2015年立项,从2017编审到2020年发布,历时7年,集聚了上海拍卖行业协会和其他省市拍卖协会的集体智慧。这是从上海起步、以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规范性文件为蓝本、中国拍卖业第三个国家标准。

    此前,上海拍卖人全程参与了第一个国家标准《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和等级划分》、第二个国家标准《网络拍卖规程》。

    内容

    标准规定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网络拍卖平台要求、机构及人员、运行服务流程、监督与评价等。

    主要内容包括: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设场所选择的要求、主要功能区域设置要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网络拍卖平台的功能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要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运行服务全流程要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应建立监督与评价机制等。

    经验

    2011年11月,全国第一个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在上海建成。《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管理制度》《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网络同步拍卖运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先后出台。

    “上海公拍平台”列入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部市合作重点项目”,“上海经验”为各地建设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建立运行与服务标准提供了借鉴,“上海模式”成就了公拍网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

    意义

    《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深化改革与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公共资源拍卖活动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促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拍卖”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提升拍卖服务效率与质量。

    其意义在于,更好地发挥拍卖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使公共资源通过拍卖方式实现价值最大化。

    契机

    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推进,对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运行服务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在加速推进,今年年内,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新牌子”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新体系”的深度融合,是当前和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因而,要抓住国家标准《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运行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的重要契机,争取跃上新台阶,以促进上海拍卖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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