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龚正市长于2021年8月6日签发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
《办法》对本市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统一平台交易,加强交易中心规范管理,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强化公共服务和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上海拍卖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功能作用,拓宽拍卖企业的业务渠道等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行业监管。《办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交易平台建设,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上海市商务委员会高度重视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在“一网交易”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要求在整合共享、阳光交易、效率公平上持续用力,确保《方案》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规范交易目录。《办法》明确,“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列入交易目录。列入交易目录的事项,应当通过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办法》在目录事项范围中,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的涉案资产处置”列入交易目录。?另外,《办法》明确,“鼓励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提升要素流动效率和效益、可以运用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数据、技术等其他要素资源,按照程序列入交易目录进行管理。”这对于上海拍卖业拓展市场空间,挖掘拍卖标的,组织“一网交易”提出了新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明确,“市场主体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办法》的最具亮点的改革和新规则,对于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推进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拍网)建设,是上海拍卖行业发展的关键点、着力点。要借“一网交易”改革东风,提升平台服务能级,为拍卖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赋能。
推进“一张网”建设。《上海深化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1-2023年)》经市政府第135次常务会议通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8月21日印发通知,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共享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横向拓展更宽领域,纵向贯通更深层次,多向辐射更大范围,加快向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一张网”转变,促进城市全面数字化转型。到2023年,形成统一的市场体系,不断提升“一网交易”服务能级;形成统一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标杆,交易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拍卖分平台持续发力。目前,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拍网)即拍卖分平台组织的司法拍卖标的、海关罚没物资和公物等交易数据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下一步,要进一步在“统”、“通”、“融”上下功夫,充分共享交易、主体、信用、监管等信息,加快实现场所、设施等资源共享。
CopyRight © 1996-2017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021-64226596 传真:021-642265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沪ICP备110156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