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修改稿评审会在公拍中心会议室召开。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俞文杰处长以及夏建玉、杨超,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法工部主任孙允明,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赵涌,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崔海乐,戴海雄(青莲阁)、支颖、杨磊(公益)以及郁余强、郭华(上拍协秘书处)出席会议,会议由孙允明主持。
会议听取了法工部汇集各拍卖公司有关《黄浦区艺术委托拍卖合同》(范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介绍,围绕既保障委托人、拍卖人权益又促进艺术品拍卖市场健康发展的中心,对《黄浦区艺术委托拍卖合同》(范本)条款进行“过滤”,对用词推敲,对违约责任细化,形成了拟送审的初稿,完成了《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的编制任务。俞文杰处长代表黄浦区市场监督局对上拍协、上拍协法工部、上拍协艺委会以及有关拍卖公司对编制《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决定,
1、按照编制合同范本的有关要求,将本次会议审定的《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进行“标准式”处理。
2、按照有关规定,汇集本次会议的重点内容,对《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编制说明进行补充完善。
3、在完成以上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流程要求,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
4、《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正式启用后,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组织艺术品拍卖公司学习、消化、使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黄浦区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范本),以促进上海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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