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常时期,上海国泰拍卖行不惧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关于早日复工、复产的指示,认真负责工作,尽心尽力,不愧为中国AAA企业,为拍卖行业树立了典范,为我们园区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这是拍卖当事人对我公司不因疫情降低服务质量给予的点赞。
【标的】
2019年10月30日,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电脑配对,我公司成为沪高法(2019)委拍辅第2980号、(2019)沪02执第181号司法自主拍卖的辅助机构,拍卖标的为置放在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翔星路96号建业楼、98号强业楼内的机器设备。
受托后,公司即成立项目组,严格按照28项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工作规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高院网站和拍辅通上办妥相关事宜,同时,至网拍办和承办法官处领取评估报告,了解案件信息、相关当事人,以及拍卖标的物其他相关情况。
【勘察】
项目组第二天至拍卖标的存放地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物业管理部门,了解到尚欠物业管理费,经协商沟通,在园区管理人和当事人的配合下,项目组顺利进行拍卖标的的勘察、摄像、拍照。
同时,以评估报告中131项清单为依据,对所有物资逐一进行清点、编号,未发现序号111号、121号二辆福特轿车。经询问各方当事人,明确告知上述二辆车已被当地法院查封,项目组及时向承办法官汇报,经回复确认:同意将二辆车在本次整体拍卖标的内删除(另案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策划】
回沪后,项目组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针对该批设备专业性强、数量多、金额大等情况,大家分析认为:第一次拍卖流标的可能性较大。为确保第一次拍卖成功举行,国泰拍卖行党员干部起了模范带头作用,制定了分工合作,环环相扣的细则,不断挖掘自身潜力。
一部分业务员及时将标的信息、招商资料通过图文、信息、视频的形式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另一部分业务员联系新老客户,进一步加强招商力度,积极筹备多渠道招商,落实优秀竞买人。
【拍卖】
2019年12月23日,执行法院在“公拍网”上发布拍卖公告, 12月27日,我公司在《上海法治报》刊登拍卖公告。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上述物资在“公拍网”上进行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092万元,许多竞买人展开了激烈竞争,最终以1172万元最高应价拍卖成交。此次拍卖的成功,离不开项目组前期多渠道招商各项工作。
【交割】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最后付款日期正值新冠疫情严控期,多数银行处于停业状态,给买受人按时付款带了不便 ,也无法确定提货日期,故提出延迟付尾款。为此,我公司经办人员与买受人进行大量的安抚和协调工作,明确告知:在疫情可控的情况下将迎难而上,一定会积极协助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买受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款。
由于该标的长期查封在园区的三个房屋内,在承办法官指导和支持下,项目组制定了实物交接的应急预案。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2020年3月17日抵达厦门,立即赶赴产业区,召集各方当事人与买受人,召开关于拍卖标的移交工作会议。3月18-19日,在我公司项目组和产业区工作人员见证下,各方当事人与买受人将全部设备按清单及编号进行了交接确认。
(供稿: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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