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上海市商务委、经信委、市监局、公安局、财政局、机管局、海关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商规【2020】1号)。经修改的《办法》内容涵盖拍卖活动组织规则、平台运行管理规范、相关违规处理等,保证公共资源拍卖的统一、规范、透明、高效,切实有效维护公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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