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至2020年12月3日10时在“淘宝网”(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唐丰路881弄5号702室 ,权证号:浦2016063587,建面:217.13平方米,公寓,登记日期:2016-6-29。土地宗地号:浦东新区唐镇唐镇村131/6丘;土地使用期限:2009-12-1至2079-11-30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普通商品房;宗地(丘)面积:53829.3平方米。
网询价:1160.2976万元
起拍价:813万元;保证金:82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时至2020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0年12月17日16:00时前缴入法院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0年11月25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城拍卖行
咨询电话:021-65399288 13916330824 沙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059号3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14日
相关图片
CopyRight © 1996-2017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乔家路2号 邮编:200010 电话:021-64226596 传真:021-642265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沪ICP备110156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