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登录
资讯中心图片

网络公告

拍卖模式: 网络拍卖

标的类型:房地产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00弄融创滨江壹号院8号1701室住宅房产

拍卖机构: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5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下称“拍辅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此次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阿里资产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竞买人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房地产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为准。除《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风险。竞买人应至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相关实物现状已完全确认,责任自负。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已了解拍卖标的详情,确认拍卖标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瑕疵及承诺承担相应风险。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5.管理人及拍辅机构均不承担开具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发票的事项,如有需要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或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依据

(2023)沪03破766号《决定书》。

三、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固定资产: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00弄融创滨江壹号院8号1701室住宅房产,按现状拍卖。基本情况如下:

房地产权证号:沪(2019)黄字不动产权第009442号;房屋坐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500弄8号1701室(名义层);建筑面积:412.95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核准日期2019年12月31日。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100街坊1/3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1999年5月1日至2069年4月30止;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

现被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权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64,824,300.00元

保证金:6,482,430.00元

增价幅度:50,000元/次及其倍数

三、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目前空置。拍卖标的内暂无户口登记信息,能否迁出及再迁入户口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支付相关费用。

2.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灯具及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其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实际面积以权证时登数字为准,建筑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管理人及拍辅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是否损坏、固定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软水机、油烟机)有否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所涉水、电、燃气等公共事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期间所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及拍辅机构对能否变更上述户名不作任何承诺。截止2024年3月:拍卖标的所涉电费约欠450元、燃气费约欠1600元、物业管理费约欠58,300元(收费标准:4.7元/平方米/月),上述欠费以及未查及或新增的公共事业欠费、物业管理、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如有)欠费及滞纳金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由主体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拍卖标的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行政处理,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期间所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前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了税收债权(总额为373,906.64元,其中本金全部为企业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共计329,215.62元,截至2023年10月11日滞纳金共计44,691.02元)。2023年12月21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8条之规定,裁定确认了上述债权的金额。由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向管理人申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上述债权与买受人无关。

5.在办理拍卖标的权利转移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产税、原权利人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6.拍卖标的权属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和拍辅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必要时可以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拍卖标的为破产清算资产存在相关权利限制等特殊情况,竞买人在拍卖前可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详情。管理人及拍辅机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不作任何承诺,且不承担期间的一切费用。买受人不得因此悔拍。

7.拍卖成交价不含上述涉及的一切费用。

8.本公告对拍卖标的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9.特别提醒: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异议。

四、咨询与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可向拍辅机构咨询及预约看样事宜。

联系人:施先生13601636849 021-64275020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1333弄75号3楼。

五、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如因买受人限购政策影响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此悔拍的,管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及线下手续

1.需办理线下手续(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与拍辅机构联系、咨询。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未经管理人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拍,但须通过拍辅机构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代理人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成交余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六里支行;

账号:457285741229

通过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8号1701室竞拍尾款。

逾期支付尾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综合服务费由拍辅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不超过25万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古北新区支行,账号:310066195018010024321】。

4.拍卖成交后,0.5%软件服务费由淘宝平台出具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5.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的,均可视作违约,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九、拍卖成交及交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余款及综合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拍辅机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阿里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3.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需等待涤除抵押手续和办理解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拍辅机构及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未在合理期间完成房地产过户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关于现场交付,由买受人与占用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辅机构和管理人不承担交付义务及责任。

十、其他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2.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3062784839(曹律师)

拍辅机构电话:13601636849  021-64275020(施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机构咨询。

 

 

 

上海华芃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该公告在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公拍网、东方网同步展示,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如需更多资讯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相关图片

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协会微信

公拍网APP